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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第一季度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自我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建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秉持规划上高端引领、实施上精品打造的原则,围绕更好地延续烟台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加快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建设,重点推进烟台山-朝阳街、奇山所城2个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性提升,做好共计108组省、市级历史优秀建筑的登记、测绘和建档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主导督导力度

  朝阳街、奇山所城是我市的城市之魂、文化之根,是明清卫所海防文化、近代开埠文化的代表,是烟台市重要的历史文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朝阳、所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市委书记近期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城市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对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要按照“一体化建设、一体化保护、一体化经营”的思路,精心抓好朝阳、所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真正传承好历史文脉、保留住乡愁记忆、彰显出城市特色,打造高品质文化旅游综合体。要抓紧启动搬迁后续工作,聘请高层次专业机构,高标设计修缮,打造文旅特色的经济区、商业区和游客第一目的地。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朝阳街、所城里历史街区规划建设的

  有关要求,市规划部门会同市蓝天建设有限公司、芝罘区北部滨海开发建设指挥部组织召开朝阳所城总体策划、修缮设计及市政配套座谈会,对接交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下一步推进意见。市政府调整充实了指挥部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芝罘区政府为责任单位。朝阳街、所城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当前11项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

  总体策划是街区两个顶层设计之一,对街区建筑修缮设计、运营招商、旅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市在已审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两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聘请国内知名规划、文化等专家及运营企业联手开展保护及开发运营开发方案,凸显文化特色。总体策划运用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举措,摒弃一般性棚改或老旧小区改造的做法,精心打造,重铸精品,将朝阳街、所城里作为城市之魂、文化之根进行重点打造提升,延续历史文脉。

  加强街区内建筑修缮设计工作,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上海同济、清华安地等国内知名设计单位等“智脑”,聘请大师级专家领衔,本着总体把控、单体把关的原则,确保每栋建筑的修缮、整治、补建等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同时做好街区周边资源的互联互通,将其打造成烟台旅游的第一目的地,商业繁荣的黄金地段,文化旅游综合体。

  为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我市加强朝阳街、所城历史街区历史文化挖掘工作,开展了朝阳街、所城历史街区文化挖掘与研究课题,目前已完成课题成果,并启动对前期两街区文化研究成果的专业评审,为街区历史文化遗存修缮、恢复与保护提供依据,建立街区产业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为保证高标准、高水平实施好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保证朝阳街、所城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项目建设成展现烟台历史文脉的特色街区、精品街区,我市制定了《朝阳街、所城里保护改造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程序及规划实施管理要求》,从建筑设计招标、设计方案审查、方案实施全过程加强管理,确保按规划“原汁原味”实施。

  三、严格质量标准,抓好市区历史建筑测绘和建档

  烟台市区共有108组历史建筑,其中包括34处(81组)山东省优秀历史建筑和27处市级历史建筑,这些历史建筑类型多样,有近代领事馆、商行洋行、工商业旧址、宗教建筑,还有胶东传统民居、古炮台、古灯塔,是传承和展现城市特色风貌的载体和灵魂,对其进行测绘建档是保护利用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为高质量完成本次建筑测绘工作中,在推进过程中注意把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加大前期统筹谋划。研究拟定历史建筑建档测绘招标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二是做好承担单位资质审查。要求承担单位应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测绘行业甲级资质,保证建筑制图及测绘成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三是在测绘过程中注重使用新技术。利用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点云模型基础上编制建筑平、立、剖面图,扫描作业的点云精度及技术指标应满足二等精度要求,保证测绘成果的精度和质量。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职能性工作清单,并完成项目招标、签订项目合同。

  四、加强制度建设,多途径保护利用好历史建筑

  为进一步保护利用好我市历史建筑,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制度建设,我市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建筑保护科学决策机制,二是研究起草《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从源头上规范名城保护和历史建筑合理利用。

  在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建筑保护科学决策机制方面,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市正在进行“烟台市规划建设项目决策与审批机制”调整完善。烟台市重要规划建设项目实行“规委会”审议制度,即烟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两个委员会、一个组成机构”合并行使职权。同时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聘请市内文化相关部门及大学教授作为委员,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尤其是朝阳街、奇山所城历史建筑的修缮、建筑设计的审议,从运行机制方面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

  同时,我市计划制定《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现已纳入到《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和《烟台市人民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在进行条例调研的有关资料收集和前期准备工作。

 

                                        烟台市规划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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