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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第二季度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督导力度

  朝阳街、奇山所城是我市的城市之魂、文化之根,是明清卫所海防文化、近代开埠文化的代表,是烟台市重要的历史文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朝阳、所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市委书记近期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城市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对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要按照“一体化建设、一体化保护、一体化经营”的思路,精心抓好朝阳、所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真正传承好历史文脉、保留住乡愁记忆、彰显出城市特色,打造高品质文化旅游综合体。要抓紧启动搬迁后续工作,聘请高层次专业机构,高标设计修缮,打造文旅特色的经济区、商业区和游客第一目的地。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朝阳街、所城里历史街区规划建设的有关要求,市政府调整充实了指挥部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蓝天建设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并将朝阳街、所城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当前11项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二、推进朝阳街、所城里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

  5月17日,金志海副市长在朝阳所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现场调研专题会议后,市蓝天建设有限公司在新调整的指挥部办公室领导下,立即与相关方面沟通对接,做好街区修缮改造有关工作。一是向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市住建局招标办等汇报项目衔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争取相关单位支持,保证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开展招标等前期工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地下综合管网设计、所城热力一级管网改线施工、历史建筑修缮设计、修缮样板施工、街区补建建筑设计、项目工程监理等招标工作。三是制定朝阳街、所城里策划、修缮设计及市政配套等近期工作计划。拟按照“配套先行、样板示范、分步实施、压茬推进”的原则,尽快开展项目修缮设计及样板工程施工工作,为修缮改造工作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同时,为保证高标准、高水平实施好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保证朝阳街、所城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项目建设成展现烟台历史文脉的特色街区、精品街区,我市制定了《朝阳街、所城里保护改造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程序及规划实施管理要求》,从建筑设计招标、设计方案审查、方案实施全过程加强管理,确保按规划“原汁原味”实施。

  三、烟台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获市政府批复

  烟台广仁路—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虹口路历史文化街区和宫家岛历史文化街区等三个历史文化街区是省政府公布的山东省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是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由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此前,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经山东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的保护规划专家审查会研究通过,虹口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宫家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经烟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仁路—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经烟台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5月2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烟台市广仁路—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虹口路历史文化街区和宫家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烟政字〔2018〕46号),三个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发展有了法定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规划控制,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会同市文广新局、芝罘区政府等单位统筹抓好保护规划实施工作,切实做好三个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四、严格质量标准,抓好市区历史建筑测绘和建档

  烟台市区共有108组历史建筑,其中包括34处(81组)山东省优秀历史建筑和27处市级历史建筑,这些历史建筑类型多样,有近代领事馆、商行洋行、工商业旧址、宗教建筑,还有胶东传统民居、古炮台、古灯塔,是传承和展现城市特色风貌的载体和灵魂,对其进行测绘建档是保护利用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为高质量完成本次建筑测绘工作中,在推进过程中注意把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加大前期统筹谋划。研究拟定历史建筑建档测绘招标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二是做好承担单位资质审查。要求承担单位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测绘行业甲级资质,保证建筑制图及测绘成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三是在测绘过程中注重使用新技术。利用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点云模型基础上编制建筑平、立、剖面图,扫描作业的点云精度及技术指标应满足二等精度要求,保证测绘成果的精度和质量。该项工作已列入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职能性工作清单,并完成项目招标、签订项目合同。目前,测绘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已展开历史建筑测绘工作,现场测绘建筑70多组。

  五、做好烟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建设工作

  在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建筑保护科学决策机制方面,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市正在进行“烟台市规划建设项目决策与审批机制”调整完善,拟将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纳入到准备重新调整印发的《烟台市区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之中,一并由市政府公布。

  调整后,烟台市规划建设项目实行新的“三会”审批制度,即烟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烟台市城市规划联席审议会、烟台市规划局项目审定委员会。该决策制度中拟设立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与烟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两个委员会、一个组成机构”,合并行使职权,负责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中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规划建设项目的审议。

  结合新一届烟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调整工作,考虑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委员的组成要求,委员中增加了文物部门负责同志和历史文化方面的专家学者,目前已确定增加委员名单。2018年5月22日,参照规划联席审议会议的模式召开了第50次城市规划项目审批会,并将我局起草的《烟台市区城乡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初稿)》呈报市领导审阅。


                                       烟台市规划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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