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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二季度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杭政办函〔2018〕46号)部署,我市重点围绕“强优势、补短板”的工作方针,多管齐下推进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都市层面,以经验推广为抓手,将主城区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推精品、抓质量、强监管”上,通过认真梳理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进一步以城带镇推村,全面助推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市域“全覆盖”;城镇层面,充分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制定政策加强村镇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乡村层面,加快农村历史建筑的普查、公布,同时对近年来农村历史建筑综保工程取得的成果进行系统提炼和展示。目前各项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取得一定成效。

  二、具体进展

  在一季度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有侧重、有亮点地深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基础数据摸排、加强成果示范、夯实技术支撑、优化管理服务、扩大宣传影响等工作,推进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普查公布:根据省住建厅考核要求,2018年全市计划新公布历史建筑1322处。截至6月底,全市历史建筑普查公布推进有序,其中:主城区完成第七批38处历史建筑论证;萧山区完成110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论证和公示;余杭区完成100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论证和公示;富阳区完成91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论证和公示;建德市完成首批28处历史建筑的公布,第二批96处拟公布历史建筑进入征求乡镇(街道)意见阶段;临安区筛选完成拟优先保护的历史建筑72处;桐庐县筛选完成拟优先保护的历史建筑150处。

  (二)成果培育:正式制定并印发我市28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名单。其中围绕“老杭州”四大历史文化脉络推进的试点项目有湖边邨建筑群、杭丝联建筑等15处;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推进的试点有建德市“浙江横山铁合金厂旧址”工业遗产等7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历史建筑综保工程推进的有桐庐县深澳古村“怀荆堂”等6处。这些项目通过合理修缮利用,带动周边片区的发展,具有“特色点多、辨识度强、推广性高、效益显著”的特点,对全市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出台政策:为进一步彰显村镇历史文化特色,规范村镇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利用行为,结合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要求,市建委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镇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与利用的指导意见》(杭镇治办﹝2018﹞26号),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如何充分发掘和保护利用村镇历史文化遗存资源,有效改善村镇历史文化遗存承载环境等问题,明确了工作思路和解决办法,为实现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和村镇更新发展的双赢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课题研究:积极开展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研究和成果提炼推广工作。完成杭州市科委立项课题“杭州市历史建筑价值评估体系”的课题验收,构建了由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环境价值、使用价值等五大因素组成的综合评估体系,为历史建筑的科学认定、分级保护、分类施策、活化利用提供依据;启动《杭州市近代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技术研究》书籍编著,提炼、汇编外墙表皮修复、结构加固、保温、隔热、隔音、墙体防潮、消防等科研课题成果,加快将杭州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经验推向全国。

  (五)优化服务:一是落实了主城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所需的年度财政预算及计划,积极对接市农办、市建委、市园文局等涉及城镇、农村地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管理部门,探讨各项资金统筹、发挥更大综合效益的思路;二是组织召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审批流程座谈会,结合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要求,积极研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涉及的立项、用地和使用性质调整、经营许可范围、工商注册等关键环节,推进审批流程、质量和效率的优化;三是以主城区为重点,启动基于GIS地理信息图、信息系统网络、历史建筑数据库的“一图一网一库”信息平台,开创更快捷、高效、便民的“平台化”管理新局面。

  (六)加强宣传:结合6月9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隆重推出“家在钱塘——杭州市农村历史建筑综保工程九年成果展”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保护工作宣传模式。通过展览展示、义务讲解、公开课堂等丰富多彩的文博活动,充分展现文化遗产魅力,推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成果的全民共享,促进全民共建保护事业。

  三、主要做法

  1.统筹协调,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好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工作,我市组织召开全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推进会,对试点城市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充分发挥市历保办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特别针对各区、县(市)及管委会范围内的历史建筑管理机制不顺问题,专题研究专项推进,基本形成都市、城镇、农村全覆盖、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体系。

  2.加强指导,推进城乡联动。针对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组织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文局等市直部门成立调研工作组赴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以及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进行实地调查和沟通座谈,积极推动四区三县(市)历史建筑“应保尽保”,积极出谋划策,帮助解决“如何保”、“怎么保”问题。同时结合今年试点工作任务,对各区、县(市)充实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力量,加快历史建筑普查、公布和挂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保护资金筹措机制,培育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3.多方合力,共促保护利用。一是充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激励历史建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积极开展保护、修缮和利用;二是广泛借力专家、学术机构,通过座谈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开阔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工作思路,提高决策水平;三是积极借助市政协和保护志愿者力量。市政协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纳入今年重点协商课题,多次实地调研、指导,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近百名历史建筑保护志愿者在日常巡查、监督等方面作用;四是加强与福州、青岛等兄弟城市的经验交流,围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管理、实施等具体问题进行座谈,集思广益、取长补短,促进试点工作更好地开展。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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