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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3338/2018-00234 主题信息: 城市管理
发文单位: 288563.com 生成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文件名称: 建督撤字〔2018〕46号 有 效 期:
文  号: 主 题 词:
建督撤字〔2018〕46号

  

陈光腾:

  经调查核实,你在莆田市仙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莆田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8年3月7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8〕11号),你于2018年4月3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应当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鉴于你申请注销了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发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翼佳音

  联系电话:010-58934331


                                   288563.com
                                       2018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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