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我部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mpeng@ceec.net.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6号;邮编10002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
附件: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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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