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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3338/2018-00036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288563.com 生成日期: 2018年01月30日
文件名称: 建市行撤字[2018]1号 有 效 期:
文  号: 主 题 词:
建市行撤字[2018]1号

  

李春辉:

  经调查核实,你于2013年12月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期间,工作单位是唐山市迁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注册单位是天津市雲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后于2015年11月变更注册在黑龙江莱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9月变更注册在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因《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103号)无法送达你本人,我部于2017年9月30日在部网站向你公告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现公告期已满3个月。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88563.com
                                            2018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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