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上海市城乡建设管理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有关单位:
第四届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现已届满,为贯彻《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进一步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我部组织开展了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第五届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67名、顾问10名,任期均为3年。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黄世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肖从真、郁银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现将新一届委员会名单印发你们。
附件:第五届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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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