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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将实现一镇一风貌

  

  我省特色乡镇建设将保持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生态特色,实现一镇一风貌,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避免盲目拆除老旧街区。

  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特色乡镇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到上述内容。

  2017年,我省启动产业特色小镇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有13个镇获批国家级特色小镇,有20个乡镇获批省级特色乡镇,省政府公布了100个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名单,省发展改革委联合14个省直部门公布了第一批11个产业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报告提出,到2018年底,完成100个省级培育特色乡镇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累计规划建成40个左右省级以上特色乡镇。到2019年底前,累计规划建成45个左右省级以上特色乡镇。到2020年底,累计规划建成50个省级以上特色乡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列入创建名单的产业特色小镇,用一年时间打造兼具展示与服务功能的小镇客厅,集中展示小镇产业、文化、生态特色,描绘小镇的建设、服务、布局等发展脉络,提升小镇形象。

  在规划和设计中突出建筑传承和民俗沿袭,在实施改建、扩建、新建中不断注入浓郁的民族特色,将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作为特色乡镇的文化内核,保持鲜明的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生态特色,实现一镇一风貌,确保特色乡镇的唯一性。

  在建设中,尊重乡镇现有路网、建设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保持原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注重原有乡土元素和传统建筑符号,避免盲目拆除老旧街区。要保持乡镇宜居尺度,严禁建设不切实际的大马路、大广场、大公园,严禁乡镇城市化、地产化。

摘自 《辽沈晚报》 2018.07.25 记者 经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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