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2018年6月7日起,我市开始执行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
据了解,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工程在执行2017版新定额时,工程定额——直接费乘以0.98的调整系数,园林(含养护)工程在执行2006版定额、仿古建筑执行2000版相应定额时,工程定额——直接费乘以0.90的调整系数,建筑装饰、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直接费不乘调整系数。同时,对由市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负责施工的工程,除执行相应调整系数以外,计划利润减半。
新版工程定额执行后,2004版建筑安装定额、2006版市政定额及相关费用定额同时废止;6月7日之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其计价办法仍按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按照期望中标价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继续执行《关于在预选承包商库中选定承包商招标时确定期望中标价的办法》(鹰财办[2014]3号文)中相应规定,工程定额——直接费不乘调整系数。
摘自 《鹰潭日报》 2018.06.26 记者 黄越 通讯员 邹聪